
兩藥企負面新聞纏身 中國中藥協會發布致歉函決定撤銷本次表彰
兩藥企負面新聞纏身 卻成“社會責任明星企業”
今天,針對《中國中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布引發的風波,中國中藥協會正式發布致歉函,決定撤銷本次表彰。
近日,在由中國中藥協會主辦的“2019中國中藥創新發展論壇暨《中國中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會”上,鴻茅藥業與鴻茅藥業副總裁鮑東奇分別獲得“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和“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年度人物獎”榮譽稱號,此事迅速引發輿論關注。
本次評選中獲獎的不僅有鴻茅藥業,另一知名中藥企業步長制藥也位列其中。步長制藥12月23日發布的一則“喜報”顯示:“鑒于在踐行公益事業以及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作出的突出貢獻,步長制藥榮獲中國中藥行業社會責任明星企業稱號,趙超總裁榮膺‘2018中國中藥行業社會責任年度人物’。”
過去兩年負面信息纏身的鴻茅藥業和步長制藥及其高管是如何履行其“社會責任”的,社會輿論對此表示強烈質疑。
“社會責任是指一個組織對社會應負的責任。如果一個企業不僅承擔了法律上和經濟上的義務,還承擔了‘追求對社會有利的長期目標’的義務,我們就說該企業是有社會責任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社會責任通常是指組織承擔的高于自己目標的社會義務,是組織完全出于義務的自愿行為。
針對評選事件引發的爭議,主辦方中國中藥協會被推上風口浪尖,其評獎標準及評獎流程受到質疑。
中國中藥協會官方資料顯示,該協會于2000年12月18日經民政部(民社登[2000]2號)批準成立,旗下有34個分支機構,每個機構均可各自發展會員,會籍由中藥協會統一管理。協會有十大主要任務,其中包括反映行業訴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舉辦交易會、展覽會,幫助企業開拓市場;組織開展行業統計,收集發布行業信息;組織開展企業及產品評價、優秀企業及企業家表彰活動等。
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中藥協會的一般會員。根據其網站上公布的《會員管理暫行辦法》,該協會2019年的會費標準是:會員單位5000元/年,理事單位1萬元/年,副會長單位3萬元/年。截至12月26日,中藥協會共有385家企業會員,其中副會長單位65家、理事單位55家、會員單位265家。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事發當天舉行的“2019中國中藥創新發展論壇暨《中國中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會”是該協會和第三方機構合作的項目,該項評選也是由第三方機構負責的。
“我們和他們(第三方)簽訂有協議,(我們)只是要發布社會責任報告,后面這個評選是一個副產品”。這位負責人表示,協會在這個項目上沒有收取企業任何經費。
“我們在引導鼓勵會員企業熱心公益、投身精準扶貧、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等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工作中出現偏差,疏于審查和管理,尤其對于‘鴻茅藥酒事件’在社會公眾輿論中的影響認識不足,引起廣泛質疑。對此,我們誠懇接受各方就此事對我們的批評指正”。面對諸多質疑,12月26日晚,中國中藥協會在其官網發布致歉函。
“中國中藥協會作為國字頭的行業協會,理應打造有溫度的行業市場,評選獎項更應做到公開透明、嚴格謹慎。”劉俊海表示。本報北京12月26日電(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見習記者 韓飏)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