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部門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安排 進一步擴大開放滿足消費多元需求
商務部、發改委、財政部等6部委近日聯合發布通知,明確了過渡期后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安排。圍繞通知的背景、對行業影響以及未來發展,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財政部關稅司司長馮晉平、海關總署口岸監管司司長王煒在7日舉行的國新辦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作了介紹。
延續穩定政策: 促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增長
為激發進口潛力,加快跨境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2016年5月以來,我國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實行“暫按個人物品監管”的過渡期安排,有效促進了行業穩定發展,但也存在各方權責不清、政策預期不穩定等問題。
6部門聯合發布的通知中,一大特點是取消“暫按”,明確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李成鋼說,明確“按個人物品監管”原則,體現了穩定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政策的延續性,總體符合行業特點,有利于跨境電商企業更長期地進行商業謀劃和布局,并促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增長。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參與跨境電商零售交易各方的責任,并要求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李成鋼認為,這將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消費安全。
與此同時,通知還體現了同《電子商務法》的銜接,特別是在電商平臺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這也為通知的實施提供了上位法依據。
馮晉平說,這是擴大開放更大激發消費潛力的重要舉措,將有利于促進跨境電商新業態的健康發展,促使國內企業參與國際競爭并提高競爭力,也有利于增加境外優質消費品進口,更好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滿足多元消費:
將對進口清單適時調整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國自2019年1月1日起,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交易限制,并且擴大商品清單范圍。
馮晉平介紹說,稅收政策調整包括:將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調整至26000元,今后隨著居民收入的提高,相機調增;將單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調整至5000元,并明確已經購買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
關于商品清單調整,增加了葡萄汽酒、麥芽釀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個稅目商品。根據稅則稅目調整情況,對前兩批清單進行了技術性調整和更新,調整后清單共1321個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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