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生態環境廳:污染不降反升將問責地方黨政官員
2018-12-09 18:12:46 | 武漢熱線 | www.www-13515.com
記者從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獲悉,山西各地黨政官員履行環保職責失職失責將面臨量化問責,針對各地大氣、水污染防治不到位情況,相關問責將從分管副縣(市、區)長直至市委書記。
山西省明確,遇有當月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省縣(市、區)中排名位列后10位,且PM2.5濃度同比不降反升比例超過20%;連續3個月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省縣(市、區)中排名位列后10位,且每個月PM2.5濃度同比不降反升比例超過10%;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省縣(市、區)中排名位列后10位,且當年累計4個月PM 2.5濃度同比不降反升等情形,應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副縣(市、區)長實施問責。
根據PM2.5濃度、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和優良天數比例等多項指標的優劣,上述問責對象將從分管副縣(市、區)長升級至市委書記。
山西設區市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及其改善幅度在全省11個設區市中排名均位列后3位,且全年PM2.5平均濃度和優良天數比例兩項約束性指標中任意一項指標較上年同期惡化的,將啟動問責市委書記;設區市連續兩年水環境質量約束性指標(包括優良水體斷面比例和劣五類水體斷面比例)未完成,委書記也將被問責。新華社太原12月9日電(記者呂夢琦)
來源:新華網 作者:呂夢琦 編輯:武漢熱線